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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两类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9:41    作者:    点击率:[] 次

各学院:

请通知申报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军工双百工艺公关专项的科研人员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申报要求

军工“双百”工艺公关专项:

(一)本批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对于申报的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应与指南中对应项目的名称保持一致,并覆盖对应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可按程序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所在行政区域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查询。对于一般项目,可根据“(三)前沿带动性提升行动”部分明确的研究内容,自主确定项目名称和内容,突出新概念、新方法、新路径,体现原创性、探索性、颠覆性。

(二)项目类型要与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相匹配。本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3年。重点项目国拨资助强度300万元-500万元,一般项目国拨资助强度100万元-300万元。对于重点项目,自筹资金比例须不低于申报总经费的30%。

(三)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交叉申报或参与。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不超过3家,一般项目不超过2家。民口民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须选择一家军工应用单位(潜在应用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四)项目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同时,2019年没有负责的国防基础科研在研项目。

(五)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论证,严格控制项目申报数量和经费总额;对于同一重点项目需择优确定一家且仅为一家牵头申报单位。立项论证质量将作为下一年度本部门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申报指标控制数的重要依据。

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

(一)本批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突破项目、培育发展项目和学科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可依据指南某一重点任务论证提出重点突破项目,并要覆盖对应任务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突出前沿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以形成原理(验证)样机、软件系统、标准规范等为主要成果;可依据指南某一培育方向论证提出培育发展项目,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前沿性问题探索研究,以形成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关键机理为主要成果;对于学科支持项目,由相关共建高校围绕所批复的国防特色学科方向凝练提出,旨在夯实学科发展基础、培养后备人才。

(二)对于重点任务涉及的关键技术、考核指标、成果形式等完整信息,非中央直属民口企业和民营单位可按程序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或所在行政区域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查询。

(三)项目类型要与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相匹配。本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3年。重点突破项目国拨资助强度300万元-500万元,培育发展项目国拨资助强度100万元-300万元,学科支持项目国拨资助强度50万元-100万元。

(四)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对同一重点任务或培育方向不得进行项目交叉申报或参与。重点突破项目不超过3家,培育发展项目和学科支持项目不超过2家。民口民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须选择一家军工应用单位(潜在应用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五)项目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同时,2019年没有负责的国防基础科研在研项目。

(六)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论证,严格控制项目申报数量和经费总额,确保项目编报和论证质量,对于同一重点任务需择优确定一家且仅为一家牵头申报单位。立项论证质量将作为下一年度本部门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提交

请与7月23日之前报项目建议书一式六份和电子文档,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交科研院国防工业处。联系人:董秀芳 联系电话:3923330。

科研院国防工业处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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