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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防科工局民用航天“十三五”技术预先研究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7:39    作者:    点击率:[] 次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国防科工局民用航天“十三五”技术预先研究第二批项目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定位

按照需求牵引、技术推动、问题导向原则,聚焦航天基础性、前沿性技术,明确民用航天重点研究领域和目标,营造全社会优势力量参与民用航天技术发展的环境,加快重点领域技术突破和跨越发展,提高产品可靠性,推动卫星技术应用。

二、发布方式

本批指南分为涉密项目(A类)和公开项目(B类)。公开项目指南现已公开发布(附件1),涉密项目指南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A类项目的单位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需持保密资格证明文件到主管单位或当地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查询具体内容,直接编制上报项目任务书。申报B类项目的单位编制上报项目建议书,并提供单位保密审查表。

(二)项目申报材料应涵盖该项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技术指标,相关材料的编制及上报应符合《民用航天技术预先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科工一司〔2012〕361号)规定

(三)针对指南中的同一项目,一个单位只能以牵头或联合方式申报一次。项目负责人和参研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具备相关研究经历,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经费规模:

1.重大类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工程样机,经费申报规模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产品可靠性提升和强化相关项目国拨经费不超过80%。

2.重点类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原理样机、试验件、地面仿真系统等,经费申报规模不超过800万元。

3.一般类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软件工具、研究报告、技术规范等,经费申报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四、指南问题征集:

请有申报意向的科研人员及时查询指南,如有问题反馈以书面材料(应标注相关具体指南编号)于7月22日报送科研院国防工业处。

五、申报材料应包括:

1.《申报单位信息表》(附件2)纸质4份,A4纸打印,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份;

2.项目建议书或任务书()纸质9份,A4纸双面打印;

3.光盘1份,内含《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项目建议书或任务书word文件、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4、申报材料于2018年8月9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防工业处。

联系人:张爱英 联系电话:3923330。

附件2:民用航天技术预先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http://www.sastind.gov.cn/n157/c6802361/content.html

科研院国防工业处

2018年7月19日附件:

附件: 民用航天“十三五”预研第二批项目指南表.doc ; 

          申报单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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